佛山新聞網訊 記者馮杏瑜 通訊員孫文濤 郭曉歡報道:近日,禪城區祖廟街道轄區內某房地產開發商因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線確認書,擅自開工建設房地產開發項目被祖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立案處罰1萬元,開出禪城城管部門此類案件第一單。
據了解,該房地產開發商已取得位于禪城區海五路某地塊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在動工建設前,該房地產開發商只是委托了有相關資質的測繪公司進行放線,并沒有向規劃部門申請驗線。禪城區祖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該建設項目在未取得驗線確認書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隨即展開了調查,發現違法情況屬實。祖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該房地產開發商予以處罰。
執法人員介紹,規劃驗線是指經批準的建筑設計方案在實地放線定位后的復核工作,主要內容為檢查建筑物定位是否與批準的建筑設計圖相符,檢查建筑物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是城鄉規劃實施管理的重要環節。
下一步,祖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將加大對建筑工地的檢查力度,督促建設單位或個人按規定及時做好規劃驗線的相關工作。祖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也提醒,各建設單位在開工建設前務必要委托有相關資質的測繪公司進行放線,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線確認書后再開工建設,以避免對相鄰產權主體的利益造成侵害,給相關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
相關法律鏈接:
《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
第四十五條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放線,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驗線。
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五條和第五十二條規定,建設工程未經驗線,或者驗線不合格擅自開工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鎮人民政府對建設單位處一萬元罰款,對個人處二千元罰款。
(編輯:黃賽)